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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湖回顾:从《暗房不欺负》的角度看风景之美
发布时间:2025-10-23 11:32编辑: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浏览(6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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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中国组织人事报》发表题为《守住“暗室”显露本色》的文章,以春秋时期“暗室不压抑”的典故为例,打开了审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口——八小时工作期间严格自我反省固然重要,但无意识地渴望党性修养。 “不得暗中欺压”四个字,看似简单的个人行为要求,实则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、守住廉洁底线的基本坚持。
“不要欺负暗室”从克制开始。这种约束不仅来自外部的制度监督,也来自内部的自我要求。从外部看,近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。通过建立“八小时外”台账监管,畅通群发管理渠道,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控异常行为,让“暗室”违法行为无处藏身。这种全方位、无死角的监督,为党员干部筑起了一道“制度防火墙”,限制他们随时跨过门槛、踩上红线。但更重要的是内心的自我控制。古人云:“吾日三省吾身”。党员干部只有时刻紧跟党规党纪,谨言慎行,没有监督,慎始慎终,才能从根本上守住“暗室”底线。俗话说:“谨慎自由的人,不会在暗室里受骗”。当约束是内化为自觉习惯,当规则成为价值信念时,“不在暗室里作弊”就不再是被动的命令,而是主动的愿望。
“不要在黑暗中欺凌”是终极美德。这个美德是党员干部的根本,也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基础。呵呵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在“暗室”里坚守是初心使命、弘扬党性的重要实践。当一名干部仍能拒绝八小时外的声色诱惑,坚守廉洁底线时;在私人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,培养良好的家风;他还能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牢记“为人民服务”的宗旨,主动为身边的人排忧解难。这种“暗中不欺凌”的意识升华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坚强的党性。这种美德不是人能拥有的。一朝一夕的发展,却是长期自律、修养的结果。它就像黑夜中的一盏明灯,既能阐释党员干部的人生道路,又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。当群众看到党员干部在“暗室”中仍能坚守本色时,就会更加坚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从而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。
回顾“暗室不欺”的典故,春秋时节的臧伯玉在夜间独处时严格遵守行为规范,没有因为无人看见而杀掉规矩;东汉杨震面对大笔礼金时说出“天知道,天知道,我知道,子知道,什么是无知”,把“暗室”里的恐慌推到了极点。传承千年的库提事件之所以能流传至今超越时空,成为精神坐标的一点是,它们揭示了一个永恒的真理:真正的道德自律从来不是做给别人看的“表演”,来自于内心对规则的敬畏和对信仰的坚持。当目光的监督丧失,当诱惑的“暗门”打开时,能否守住底线,不逾越底线,是对一个人根深蒂固的考验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在这个“暗室”中坚持下去,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诚信,也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人民的拥护。
新时代、新征程,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,“暗室不欺人”的要求还不太合时宜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照照“暗室”的镜子,时刻牢记“不欺人”的原则,时刻培养诚信的美德。我们不仅要守住制度约束下的底线,也提高我们的修身境界,让“不压迫黑暗”成为融入我们血液的自觉行动,让始于克制的毅力最终走向圆满的美德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稳步前行,远离新时代的考验之路,真正成为让党放心、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。
来源: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
作者:刘畅(武汉经济开发区)
编辑:王淑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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